吉安县长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由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与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振宇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吉安白鹭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吉安巨石混凝土有限公司、吉安市博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自然人盛燕共同出资并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新型非银行金融服务企业。在2012年10月17日完成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等手续并正式开业。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一亿元,法人代表王恺。(股东基本情况详见各公司简介)
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按章程明确了“三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主要职责。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由7人组成,由吉安长运公司财务总监王恺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由5人组成,徐健担任监事会主席;李明强任公司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的管理体制。公司下设了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综合部四个部门,现有员工14人,是一支具有丰富银行从业经验管理团队。
为确保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各治理主体职责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清晰、信息披露透明。公司在遵守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贷款审批操作流程》、《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制度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和规范了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的任务、职责和操作规程,从而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了全体员工的内在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到目前为止,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公司的稳健发展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即:2013-2015年三年按营业税实际入库数的50%,列支补助返还给公司;2013-2015年实际入库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列支补助给公司,2016-2017年按实际入库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列支补助给公司用于风险补贴。
公司将继续以“服务至上、讲求效益、规范管理、稳步发展”为经营方针,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以改善中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宗旨,向银行争取融资支持,逐步扩大贷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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